ISO14000標準與ISO9000標準有何異同之處?
首先,兩套標準都是ISO組織制訂的針對管理方面的標準,都是國際貿易中消除貿易壁壘的有效手段。
其次,兩套標準的要素有相同或相似之處。(見下表)
再次,兩套標準最大的區別在于面向的對象不同,ISO9000標準是對顧客承諾,ISO14000標準是對政府、社會和眾多相關方(包括股東、貸款方、保險等等)ISO9000標準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機制,而實施ISO14000標準的同時,就要接受政府、執法當局、社會公眾和各相關方的監督。
最后,在體系中,兩套標準部分內容和體系的思路上有著本質的不同,包括環境識別、重要環境評價與控制,適用環境法律、法規的識別、獲取、遵循狀況評價和跟蹤最新法規,環境目標指標方案的制定的實施完成,以期達到預防污染、節能降耗、提高資源能源利用率,最終達到環境行為的持續改進的目的。
我國為什么實施ISO14000系列標準建立了什么管理機構?職責是什么?
為了統一領導我國的ISO14000認證工作,國務院于1997年4月21日,國辦函[1997]27號文件批準同意成立中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指導委員會(簡稱指委會),并于1997年5月27日召開了成立大會。指導委員會的成立樗著我國推行ISO14000系列標準工作又邁出了新的一步。
指導委員會由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擔任主任,國家技術監督局副局長擔任第一副主任,國家商檢局、國家計委、經貿委的有關領導擔任副主任。
委員會由33個部門和單位的代表組成。
指導委員會下設我國的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認可的認證注冊機構,從體制上和制度上為我國的ISO14000認證工作提供保證,也為認證/注冊的國際互認奠定基礎,從而使我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工作做到“一套標準,一種制度和一種證書”。
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由國家環保局科技標準司標準管理處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