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系統
1.1 公司必須建有一個清晰的文檔控制系統,系統要詳細說明下面產銷監管體系控制原則
1.2 就每條原則文檔控制系統必須
1.2.1 指明個人監控責任
1.2.2 規定任何相聯系形式的報告或文檔的樣本
1.2.3 指定完成任何相聯系形式的報告或文檔的正確要求
原則2:確認投入
2.1 公司必須啟動系統以確保投入被體系了
2.2 系統必須包括下面的要求
2.2.1 當公司從供應商那里定制了FSC體系的產品,必須詳細說明公司的要求,即是由FSC體系的產銷監管體系產品
2.2.2 當公司收到供應商提供的FSC體系產品,必須檢查發票和相關的文件以保證產銷監管體系注冊號碼和終止期限
2.2.3 假如公司對產銷監管體系注冊號碼合法性有疑問,必須與簽發體系機構或FSC取得聯系以確保其合法性
原則3:體系和非體系投入的劃分
3.1公司必須啟動系統以確保當投入有體系標志時投入已被收到
3.2 體系的投入與體系的加工制造過程一樣容易確認。可以通過以下取得:
3.2.1 體系和非體系生產線的自然分離
3.2.2 體系和非體系生產線的時間分離
3.3 假如體系和非體系的投入是混合的,必需要有可靠的資料記錄,在一個指定的生產期讓獨立的審核員來確認它們的比例
3.4 加工或制造被體系的森林產品必須作明顯的標記
原則4:保護產品標志
4.1 公司必須啟動產品標志的申請和標志產品的保護系統
4.2 公司必須負責確保對公司簽發的FSC標記法不被任何沒有體系的使用者盜用
4.3 公司必須啟動確保本公司體系的產品有FSC標記的系統
原則5:體系產品的鑒定
5.1 體系的產品必須標記,運輸和儲藏期也要保證產品的標記
5.2 公司必須啟動任何被銷售的產品與公司簽發的發票一致的系統
5.3 公司必須啟動系統以確保所有體系的產品的銷售發票:
5.3.1 包括一個產品的描述
5.3.2 記錄產品數量
5.3.3 引用公司正確的產銷監管體系注冊號和有效期
原則6:保持記錄
6.1 公司保持所有體系的投入、加工和產出產品的正確記錄
6.2 所有記錄可以足夠讓獨立的審查員跟蹤從所體系的產出到所體系的投入
6.3 所有記錄可以足夠讓獨立的審查員測定所體系的投入和體系的產出的轉換率
6.4 所有記錄至少保持5年